桃園市停車繳費
車號查繳
已繳查詢
車號:
(如:AAA-6666)
車種:
汽車
機車
拖車
驗證碼:
查詢
清除
注意事項:
停車費優惠計算方式為四捨五入取整數,舉例說明:
20*0.95*0.95=18.05
→ 18元
10*0.95*0.95=9.025
→ 9元
45*0.95*0.95=40.6125
→ 41元
本服務只提供在繳費期限內繳交停車費享有優惠折扣。
逾期後仍可查詢與繳費,但無法享有任何折扣優惠。
停車費逾期未繳納的規定如下:第一次催繳時,會以平信寄送催繳通知,需支付15元工本費;第二次催繳若仍未繳,會以雙掛號寄送,需支付50元工本費,並會舉發紅單;若第二次催繳期限後仍未繳納,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, 每筆停車欠費將處以300元罰鍰,並需繳交停車欠費及50元工本費。以30元停車費為例,二次催繳後若仍未繳,需補繳80元(30元停車費加50元工本費),並於紅單繳納處所繳納300元罰鍰。
本服務僅提供完成停車三小時後之路邊停車費查詢、繳費。
領有身心障礙停車識別證之車輛,於同一收費路段,同一日免費停車4小時為優惠上限,停放超過4小時仍須於繳費期限內繳費。
繳費時,請確認輸入正確車號及車種,另250CC(含)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A車種請選擇為「機車」。
已完成線上繳費之停車費,請勿再持單至各超商或其他臨櫃代繳地點繳費,以避免發生重複繳費之情形。
本市停車費皆採單次單筆開單、銷帳方式,無法將超收溢繳之停車費作為扣抵下次停車之費用,若有重複繳費情事,請電洽桃園市路邊停車服務中心 03-3322101 分機6866-6867。
因
帳戶停用或餘額不足等情事至繳款失敗,仍須自行利用其他多元繳費管道繳納。
使用線上繳費不另提供紙張收據,如有此需求,請選擇其他具紙張收據之繳費管道繳費。
桃園市政府數位支付項目與支付工具列表:
(說明頁連結)
。
請至少勾選一筆停車單號
持卡人身份證字號:
確定
操作逾時,請重新操作
確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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